各学院、各位同学: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依据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沪工程学[2008]7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沪工程学[2008]8号)实施评审。
评定时间节点:
1、学生操作:以下所有操作全部在学工系统完成(http://my.sues.edu.cn/)
申请同学在申请奖学金前必须在线更新个人信息,具体流程“信息服务——个人信息——修改”
10月11日—10月18日学生在线申请自强奖学金
(提示:a、各位同学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对应的奖学金等级;
b、“申请理由”应填写评定学期个人学习情况,如绩点、各类获奖、有无挂科、是否有C以下成绩、补考等信息);
2、学院操作:10月11日—10月26日,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自行确定本学院的奖学金名额,完成在线审核和学院初评结果公示;
3、10月27日15:00前学院在线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结果,且按《自强奖学金明细表》(附件一)、《自强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评审结果;
4、学校按照学院提交顺序按一定比例对该学院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并于三个工作日后公示该学院拟获奖名单;
5、学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并完成奖学金发放、证书制作等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