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总结阶段重点工作及评优细则
1、各学院应仔细核对专业培养计划和工作学期实际情况,上报《2016 年产
学合作教育工作学期学生人数统计表》,上报最后期限为9月13日;
2、各学院应在9月14日前完成对所有产学合作教育学生的网上评分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协调员应9月1日前与所带学生进行联系,督促学生完成业务报告
和工作实绩(蓝本子)上企业的评分工作,并将业务报告电子版和工作实绩(蓝
本子)及时上交给协调员。9月25日后,未上交相关材料的学生成绩总评一律
不得超过“C+”。9月30日后,未上交相关材料的学生成绩总评一律为“F”。
3、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产学合作教育学习成果交流答辩活动,活动
可有各位协调员老师负责组织,每位产学合作教育学生应以PPT的形式开展一次
工作汇报(5分钟左右),协调员教师应对学生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当场点评。
4、学院上报 2016 年工作学期中领导或协调员走访产学合作教育雇主单位的
情况说明、相关照片及有关资料填写《工作学期走访记录》。上报最后期限为9
月30日;
5、协调员在工作学期结束后,必须提供协调员工作小结(包括本科生协调
员)电子版,经学院审核后上报合作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的最后期限为9月30
日;
6、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所有产学合作教育学生的业务报告(电子版)刻盘
后上报至产学合作教育指导中心;
7、在工作学期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 2016 年产学合作教育工作实际情况进
行认真总结,并撰写学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求包含学院的自行抽样调查结果,
图文并茂,数据说话,夹叙夹议,观点鲜明,切忌写空话套话。各学院总结报告
的上报最后期限为10月13日;
8、各学院要在10月20日前召开 2016 年学院产学合作教育总结大会。学院
要精心策划、认真开好总结大会。在会上,应开展学院工作总结,要以问题为导
向,对学院产学合作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解决办
法。会上,各学院还要组织教师、学生开展产学合作教育工作成果交流,并对在
2016 年工作学期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学生进行表彰,同时应对工作学期中出
现的学生不到岗、不认真工作、协调员工作不到位等不良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各
学院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产学合作教育总结大会。总结大会结束后,应及时上
交《产学合作教育总结大会记录表》,并及时在腾飞新闻网开展相关宣传。
9、2016 年学校将继续评选校级产学合作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协调员、优秀
学员、优秀业务报告作者及特别贡献单位。优秀学员和优秀业务报告学生应在学
生综合服务系统(cs.sues.edu.cn)上申请并经学院审核后上报中心。
评优办法:
(1)学校对学院评优名额进行总额控制,其中优秀学员名额为学院产学合
作教育学生总数的2%,优秀业务报告作者为学院产学合作教育学生总数的3%;
(2)所有参与评优学生的产学合作教育业务报告文献引用率不得超过全文
的20%;
(3)优秀协调员为学院总协调员数的10%(不含学生协调员);
(4)各学院应组织产学合作教育评优学生答辩活动,要求学生以PPT的形
式开展答辩,并组织学院专家进行打分,答辩应做好相应记录,务必做到评选工
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5)学校将组织学院进行业务报告的互评,并组织专家组对学院评选出的
业务报告再次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业务报告10篇;
附件
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工作学期评优细则
各学院:
2016年我校产学合作教育工作学期已告一段落,下阶段评优工作将相继开展,此次评优以推动学生、教师、企业共同发展为目标,以评促进,让学生在评优中获得更充足的发展后劲,让教师在评优中留下辛勤耕耘的足迹,让企业在评优中获得认可与尊重。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产学合作教育优秀学员评审要求
优秀学员的评审要结合新时代背景下,企业对优质人才的诉求标准,此次提出了较以往更精细化的分类标准,让各年级的合作教育“工作新秀”崭露头角,把评优深化为挖掘优秀榜样的新尝试,请评选出的优秀学员填写《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优秀学员申请表》,人数为每班级1名(包含学生协调员),建议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参考:
1、一年级学生:积极到岗、勤恳工作、有所斩获
2、二年级学生:工作得力、敢于尝试、勇于担当
3、三年级学生:专技过硬、独挡一面、企业受用
4、优秀学员撰写的业务报告必须符合优秀业务报告的标准,忌报流水账。
每位优秀学院申请者需附纸质版和电子版业务报告各一份,电子版应注明学号、姓名、报告题目。
二、产学合作教育优秀业务报告评审要求
优秀业务报告要求如下:
1、主旨清晰,脉络合理。(范围涵盖: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国际化产学合作教育、质量督察员、定岗工作等)
2、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可靠。
3、宜:以小见大,小题大做,忌:长篇累述、言之无物。
4、格式正确、一目了然。
5、恶意抄袭、复制、拼贴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请评选出的优秀业务报告的学员填写《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优秀业务报告作者申请表》,人数为每班级1名(包含学生协调员)。申请者请附业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应注明学号、姓名、报告题目。
三、产学合作教育优秀协调员评选要求
优秀协调员是产学合作教育推进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在他们的辛勤工作下,学生从容不迫投入工作,他们毅然舍弃舒适假期,奔向学生工作现场,他们的崇高品质值得称颂,各学院评选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优秀协调员,总数控制在学院协调员总数的10%(不包括学生协调员),填写《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优秀协调员申请表》附《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优秀协调员学生座谈会记录表》,具体评优条件如下:
1、工作有特色、有创新。
2、完成协调员应做到的各项任务。
3、全过程干预,与学生有密切互动、成效显著。
3、工作经验具有指导、示范意义。
四、产学合作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要求
各学院评选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先进工作者1-2名,填写《2015年产学合作教育先进工作者申请表》,具体评优条件如下:
1、挖掘优质产学合作教育基地资源。
2、提出富有实效的工作思路,成效显著。
3、帮助学生落实安置工作。
五、评选产学合作教育特别贡献单位
在各学院的不懈努力下,我校与各大企业的产学合作取得了内容和形式上的双重突破,建立了一系列新的合作机制,深化并扩大了彼此间合作领域,充分发挥了学校的人才智力优势,在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激发等多方面迈出了大步。企业在产学合作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主动参与的热情不断提高。
学院推荐1-2家产学合作教育突出贡献单位,填写《2016年产学合作教育突出贡献单位单位申请表》,并在申请表后附“产学合作教育优秀单位对本校合作教育工作评价及建议”一份。
七、各奖项名额及上报截止日期
评优项目 | 名 额 | 上报截止日期 |
评优汇总表 | 包含全部评优信息 | 10月14日 |
优秀学员 | 每班级1名(包含学生协调员) | 10月14日 |
优秀业务报告作者 | 每班级1名 | 10月14日 |
优秀协调员 | 协调员老师总数的10% (不含学生协调员) | 10月14日 |
先进工作者 | 1-2名 | 10月14日 |
产学合作教育特别贡献单位 | 1-2个 | 10月14日 |
产学合作教育指导中心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