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凭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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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体]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凭证的通知 |
发布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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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源地贷款同学: 2016-2017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正式启动,已申请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们注册报到后须及时正确办理有关手续,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别提示以下事项,请同学们周知: 1.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2016级新生,可在报到现场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凭证提交“绿色通道”办理处,也可在9月12日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师生活动中心A103室7、8窗口)。 2.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高年级同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凭证请在9月23日前直接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师活A103室7、8窗口)。
3.对于农村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发放的生源地贷款,需要对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可直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师生活动中心A101室)办理确认手续,放款回执需学生本人尽快以快递形式邮寄至指定地址。
4.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理生源地贷款同学的上述材料请提交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科唐老师(逸仙路校区综合楼一楼)。
5.贷款到账及扣款方式:经办银行一般会在每年11月左右将生源地贷款资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届时将通过学校学生综合信息服务门户(学工系统)及时发布到款信息,并会同学校财务处完成扣款(学费与住宿费用)或退款手续,并出具缴费证明;若经办银行将生源地贷款资金直接打入同学们的银行卡(少数情况),学生需联系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助学贷款严禁挪作他用。
6.部分无任何形式贷款回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也请相关同学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个人信息登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尽快为大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后续手续,如同学们仍有贷款方面的疑问,可直接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老师联系,或拨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791280 办公地点:师生活动中心A101室、A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