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学院初核,拟给予7名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退学处理。拟给予4名在休学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退学处理。
公告期间,学生如对拟退学名单等方面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提交陈述或申辩材料,邮寄或直接送到学院党政办(邮寄的以签收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艺术楼A421室,邮政编码:201620,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1-67791288。
并于学校正式退学公告后,来校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证书等。特此公告。
名单如下:
071116128 阿克交勒·胡德西 肄业
071116133 杨川峰 肄业
071316103 王 鑫 肄业
071116105 包意远 肄业
071116134 廖嘉杰 肄业
071316119 叶 梓 肄业
071616208 贾礼帆 肄业
071316115 沈廷励 肄业
071316123 王轶飞 肄业
071316206 鲍韵磊 肄业
073116101 张文韵 肄业
澳门新莆京7906not
2022年12月22日